全勤獎是工資不是福利 職員休假也有權獲得
來自一家合資企業的林先生說,在往年的工作中,他每個月都會領到100元的全勤獎和伙食費260元。今年2月他休年假回來后,公司以全勤獎和伙食費是公司福利,年假期間不享受福利待遇為由不再給他發這筆錢。全勤獎究竟是不是福利?林先生隨后去很多部門咨詢過,但都未得到明確答復。
對此,政策法規處工作人員明確告訴記者,全勤獎是林先生正常工作的工資所得,不是公司所說的福利。按照《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勞動關系雙方的約定,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福利費是指國家法律規定的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喪葬費等,林先生完全有理由要回自己的勞動所得。該負責人還提醒各企業,在《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取代原來的法律法規之后,企業應該及時學習,并盡快調整企業的工資結構,避免做出違法的事情來。
他還提醒所有勞務工,凡是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害或對法律法規不理解時,都可撥打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12333服務熱線進行咨詢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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