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敦煌種業先鋒良種有限公司正式收到《甘肅省農牧廳行政處罰決定書》,經甘肅省農牧廳調查,敦種先鋒2010年在寧夏分公司巴浪湖農場生產先玉420玉米雜交種期間,誤將先玉508的父本當做先玉420的父本安排生產,導致生產的15.4萬公斤先玉420玉米雜交種實際為先玉508玉米雜交種,敦種先鋒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甘肅省農牧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甘肅省農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試行)》之有關規定,對敦種先鋒公司作出處罰決定:1.沒收違法所得26.44萬元;2.處違法所得5倍計132.24萬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