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政府6月5日發布新聞公報說,政府擬對畜牧業規模化養殖數量提出上限標準,目的是防止荷蘭畜牧業過度發展,確保食品安全。
荷蘭政府當天公布了一份草案,對包括奶牛、豬、雞等在內的7種家畜和家禽提出規模化養殖數量的最高上限。具體規定包括在1.5公頃土地上,每個奶牛養殖戶不能飼養超過500頭奶牛,每個養豬農戶最多只能養殖1萬頭豬,雞的相應養殖數量不超過24萬只。
據介紹,荷蘭畜牧業規模化養殖數量上限由政府有關部門和科研機構調研后確定。未來幾個月內,荷蘭政府官員將與各類養殖戶代表、科研機構等多方共同磋商,就此項草案的具體實施做出最終決定。
近年來,規模化養殖畜禽已十分普遍。但這種方式在提高飼養效率、增加收益的同時,也埋下了一些食品安全隱患。荷蘭政府希望出臺新規以規范農戶養殖活動,加強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