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 (2月1日),《每日經濟新聞》報道了江蘇鎮江海天鹽化公司從鎮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收購農藥廢渣鹽非法制售農藥廢渣鹽一事。昨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前往鎮江,采訪了江蘇省及鎮江市相關部門,這些部門就“農藥廢渣鹽”有關報道作出回應稱,環保部門和鹽務部門已經介入調查。
昨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趕到了鎮江市,并就農藥廢渣鹽一事致電鎮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該公司辦公室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在得知記者電話意圖后,以目前公司相關負責人正在為此事忙碌不在公司,不能接受采訪為由拒絕了記者的采訪。而其母公司新安股份(600596,SH)辦公室 相關負責人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相關負責人不在公司,如有情況再告知記者,但截至記者發稿,仍未收到任何回復。與此同時,記者多次撥打新安股份董秘手機,但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狀態。
鎮江市環保局辦公室一位王姓工作人員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目前環保部門已經介入此事的調查當中,如果有最新進展會及時向外公布,“環保局的領導都去南京向省環保廳匯報此事了,目前不在鎮江,所以不方便接受采訪。”
此外,《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獲悉,自2005年被新安股份收購后,江南化工的業績并不穩定,收購前,凈利潤為負,收購后幾年內,凈利潤出現大幅增長后陷入虧損。
新安股份公告資料顯示,根據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協調小組發布的《關于認定江蘇省2009年度第二批高新技術企業的通知》(蘇高企協[2009]11號),子公司鎮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2009年至2011年按15%的稅率計繳企業所得稅。而在2008年,該企業還獲得江蘇省自主創新和產業升級專項引導資金,金額為200萬元。
農業廢渣鹽事發前,新安股份2009年A股增發公告書明確表示,草甘膦、毒死蜱等農藥產品的生產過程中會產生一定的廢水、廢棄排放物,但同時稱,公司均能高于國家標準嚴格處理并循環使用后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