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株洲市與廣東省廣州市簽訂“定點供穗生豬養殖基地購銷合作協議”,5年內,每年供穗生豬50萬頭,總貨值約45億元;廣州 市按每頭15元的標準,對株洲市養豬大戶給予獎勵。
根據《廣州市定點供穗生豬養殖基地建設試行辦法》,從今年8月1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按“隨行就市、按質論價”原則,在同等條件下,由株洲市優先供給廣州市安全優質生豬250萬頭。株洲市確定15個養豬場定點供穗,均為年出欄生豬2萬頭以上的標準化規模養殖場。
合作協議還約定,株洲市確保供穗生豬基地按國家規定生產,對生豬品種、生產環境、生產過程和防疫情況進行監督,落實強制免疫、規范投料、上市檢疫等制度,開展瘦肉精等違禁藥物殘留和其他違禁添加劑的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