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現狀與對策
1 .我國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歷史發展進程及其貢獻
我國農業技術推廣的歷史源遠流長,自堯舜時期就有“教民稼穡、樹藝五谷”的記載,周朝開始就有“勸農組織”和官員[1]. 1949年新中國成立,便建立起從農業部到縣鄉的四級農業技術推廣體系。1952年制定了《農業技術推廣方案》,1955年頒布了《農業推廣站工作條例》[2].1987年的《關于建設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的若干決定》和1993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頒布實施,是我國農業技術推廣事業制度化建設的一個重要里程碑。1995年,政府機構合并和改革,最終形成以全國、省、市、縣、鄉5級推廣體系。至此,我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完全建立。
建國初期,全國范圍內形成的農技推廣體系在當時的計劃經濟時代,顯現出巨大的積極作用。糧食總產由ll 318.0萬t躍升到1956年的19 274.5萬t,1967年糧食總產增至21 782萬[2] .《關于建設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的若干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等法規的頒布實施,為我國的農業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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