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農業廳2013年事業單位博士學歷人才公開招聘信息表
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拓寬優秀人才的引進渠道,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人事部2005年第6號令)、《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和《海南省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瓊人社發〔2013〕19號)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備案,2013年我廳決定采用考核的方式,對符合條件的博士等高層次人才進行公開考核招聘,充實到省現代農業檢驗檢測預警防控中心、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省南繁植物檢疫站,現將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計劃招聘8名具有全日制博士學歷學位的高層次人才,具體招聘崗位及人數見附件1。
二、招聘人員范圍及招考方式
(一)招聘范圍
面向全國考核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博士學歷學位,且符合此次公開考核招聘的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
(二)招考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考核方式進行。
三、招聘人員資格條件
招聘人員條件包括基本資格條件和報考崗位要求的崗位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年第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二)崗位資格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年齡、專業、學歷學位等其他條件見附件1。
四、招聘工作程序與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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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
1、報名時間及方式:
本次招聘僅接受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2013年3月6日至3月17日。
在此期間,凡符合招聘人員范圍和資格條件人員,必須通過網上進行報名,受理電子郵箱:hnsagri@163.com。
2、報名相關要求: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崗位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2)中國畜牧人才網提醒各位報名者須填寫《海南省農業廳擬招聘人才基本情況表》(附件2,可從網上打印填寫),連同本人相關材料,包括個人簡歷、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等掃描打包發送至受理電子郵箱(郵件主題按“招聘崗位+現工作(學習)單位+姓名”的格式);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在編在崗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3)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13年應屆畢業生,報名時可憑在讀學校出具的證明材料作為依據,辦理聘用手續時須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5)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二)資格審查
報名完成后,由廳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根據《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審查。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審查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的材料,并退回報考人員,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補齊材料。對通過審查的人員,組織人事部門留存報考人員的相關材料,供考核聘用時參考。
(三)考核
由廳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用人單位的領導及相關專業的專家組成專家考核小組,考核小組根據《海南省農業廳擬招聘人才考核量化評分表》的標準,對應聘人員提供的代表其學術水平的各種材料進行打分。每個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據成績從高到低提出擬考察人選。對報考人數較少,未形成競爭的,須同時具有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員表決通過,方可列為考察體檢人選。如該崗位應聘人員未獲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員表決通過時,取消該崗位招聘。
(四)考察
列入考察人選,由我廳對其進行組織考核,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人際關系、學術成果等情況,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五)體檢
根據考核、考察結果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體檢標準可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并到同級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體檢,以重新體檢的結果作為招聘的依據。
應聘人員經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或自愿放棄體檢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的招聘名額,可以按報考同一崗位考核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或者另行組織招聘。
(六)公示
根據考核、考察和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上報省農業廳黨組審核后,在“海南農業信息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聘用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我廳將及時向其發出《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并按規定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應屆畢業生聘用手續辦理時間延至該考生博士學位就讀院校畢業時間,考生已達畢業時間,但未取得招聘崗位要求學位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該崗位招聘取消。
五、其他事項
招聘工作由我廳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下具體組織實施,并對招聘工作進行解釋。
咨詢方式:海南省農業廳組織人事處
聯系電話:0898-65362908,65327635(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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