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料工藝與飼料安全

2 飼料中添加劑問題
2.1 非法使用違禁藥物
2003年3月農業部發布了《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化合物清單》(農牧發02002l1號)。該禁用清單中除B一興奮劑類、性激素類、催眠鎮靜類等藥品外,還規定禁用氯霉素、硝基呋喃類、硝基咪唑類,各種汞制劑,孔雀石綠等共計2.1種藥品及其他化合物。
在飼料中添加上述違禁藥物,對人類健康的危害極大,同時嚴重影響我國畜產品的出口,而且一些性質穩定的藥物與化合物被排泄到環境后,可造成環境污染。近年來,一些飼料企業和畜禽養殖場(戶)非法在飼料中添加鹽酸克侖特羅等國家明令禁止的違禁藥物,由此引發食品安全事件,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2.2 不按規范使用飼料藥物添加劑
我國農業部2001年發布了《飼料藥物添加劑使用規范》(農業部公告第168號)。該《使用示范》規定了57種飼料藥物添加劑的適用動物,用法與用量,停藥期及注意事項等。遵照此飼料用藥規范,合理用藥,是控制飼料及畜產品中藥物殘留的重要保證。但不少飼料廠和畜禽養養殖場(戶)超量添加藥物情況較為普遍;不遵守停藥期和某些藥物在產蛋期禁用的規定;不遵守關于某些藥物對使用畜禽的年齡限制與動物種類限制的有關規定,隨意擴大藥物適用范圍;不注意有關配伍禁忌的規定等。
對于各類畜禽的發育階段的用藥可參照如下原則進行(張齊,1994):
(1)雞(產蛋雞):幼雛用(0—4周);中雛用(4—10周,肉種雞4—8周);大雛期(1O周齡后)一般禁用,產蛋期禁用。
(2)肉仔雞:前期用(0—4周);后期用(4周以后),但在屠宰前7天停用。有的添加劑在4周齡以后禁用。
(3)豬:哺乳期用(2月齡以內);仔豬期用(2—4月齡),但有些添加劑在此期禁用。一般在5月齡至育肥期不添加。
2.3 添加高銅高鋅
長期飼喂高銅日糧可使動物肝、腎中銅殘留顯著增加。當豬飼糧中添加銅100—125mg/kg時,肝銅含量升高2~3倍;添加銅250mg/kg時,肝銅含量升高約10倍;添加500mg/kg時,肝銅含量升高可達7O倍。飼喂高銅日糧的豬,其豬肝、豬肉等產品中銅含量遠遠超過食品衛生標準,人食入后可造成銅在肝、腦、腎等組織中積累,從而危害人體健康,給豬飼喂高銅日糧時,90%以上的銅不能被機體吸收而隨糞便排出。糞便施于土壤,會增加土壤中銅的濃度,長期應用會引起土壤的銅污染。此外,糞便中的銅如果大量進入水體,可使水質惡化,導致魚類中毒,由此可見,作為食物鏈的組成部分,高銅在畜禽生產上的應用必然會對生態環境及人類健康產生不良的影響。
動物對鋅的耐受性較強,但是日糧中鋅水平過高仍會引起動物鋅中毒。一般來說,有機鋅比無機鋅更容易被動物機體吸收利用,因此容易導致鋅中毒,日糧中的鋅進入動物消化道后絕大部分不能被吸收,最后隨糞便排出。如果廣泛使用高鋅日糧,大量鋅會隨糞便排出而進入土壤并使其累積,從而導致土壤鋅污染。同時,飼喂高鋅日糧的畜禽,其產品中鋅含量過高,對人的健康是不利的。
日本飼料加工業界對豬配合飼料中添加銅和鋅的上限值的新規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