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xtPage]
2. 6 管理科學規范方面情況
在調查的48 個規模養殖場中,建立生產經營管理制度的有39 個,占調查數的81.25%;有專業技術管理人員的有22 個,占調查數的45.84%;建立生產經營檔案的有42 個,占調查數的87.5%;實行全進全出飼養制的有31 個,占調查數的62.5%;有專職財務管理人員的有36 個,占調查數的75%;每年行財務審計的有33 個,占調查數的68.75%。 2. 7 標準化生產情況 在調查的48 個規模養殖場中,產業化程度較高的有22 個,占調查數的45.84%;實行標準化生產的30個,占調查數的62.5%;倡導健康綠色養殖的有8 個,占調查數的16.67%。 3 存在的問題 3. 1 選址不科學,內部結構不合理 所調查的48 個養殖場,基本上符合《新農村建設》和《甘肅省畜禽養殖小區建設規范暨備案管理辦法》的要求,位于禁養區外,距生活飲用水源地1 500m 以上,大多數場主,根據當地的規劃,在建場前,報主管部門審批合格后,按圖紙建的。距離居民區、文教科研、交道干線、管理、生產和生活區等布局與文件中的要求相比,還存在一定的差距,部分場初建時缺乏充分考慮,或者場主隨意改變主意,沒按原設計審批圖紙建,紙上審批一套,實際做一套。調查還發現,大多小規模養殖場,干脆把場建在自己的責任地里,場地因地理位置及面積的限制,加之受經濟條件及傳統養殖觀念的影響對場沒有進行科學規劃,能省就省,能簡就簡,湊合應付;特別是在庭院養殖的基礎上改建、擴建的養殖場和馬路、村莊、學校連在一起,方便進出欄,場內零亂,衛生狀況不容樂觀,管理、生產和生活區無有效的屏障隔離,增加了疾病傳播機會,影響周圍的環境。 3. 2 規模化程度不高 在調查中,豬年出欄,能繁母豬存欄,產蛋種禽存欄規模總體比例不高,說明大型規模養殖偏低,小規模養殖居多,種禽存欄不高,養殖規模大小不一。調查中發現蛋禽存欄,肉禽(牛)出欄規模基本達標,說明家禽、肉牛養殖已初具規模,整體向規模化、集約化、標準化發展。規模化程不高,主要是大多養殖戶無序建場,投資不到位。 3. 3 防疫條件差距較大,防疫制度落實不力 調查中發現,大部分場都取得了《動物防疫合格證》,有重大動物疫情報告制度,但防疫總體不平衡,部分場防疫軟件,各種制度不健全,消毒、防疫制度落實不到位,程序免疫隨心所欲,不按程序免疫,主動進行抗體檢測和疫病檢測不高,說明場主防疫意識不強,盲目粗放飼養,另一方面透出基層防疫監管不到位,出現了空檔。有些場未建立適合本場的防疫制度,免疫標識佩戴率低;有些場主免疫、淘汰檔案有,但記錄不全,書寫不規范,反映不出本場真實的防疫情況;有專職獸醫的養殖場不多,大部分文化層次低,本科、大專和中專人數較少,養殖場獸醫大多數是自學獸醫,沒有授過正規的獸醫專業院校教育,專業水平普遍偏低,場主既是管理人,又是飼養員和獸醫人員。
[NextPage]
3. 4 投資不到位,硬件設施不齊全
所調查的48 個養殖場,水、電、路均齊全,都有飼料倉庫等附屬設施。但生產區有更衣(消毒)室、獸醫室總體不多,有些養殖場的更衣室或獸醫室就是場主的臥室,以場為家。有的場不注重衛生消毒工作,在養殖場大門、圈舍門口未設消毒池,有消毒池的,只是擺設,未投入使用;養殖場雖都有圍墻,但有些場圍墻太低,不到 100 cm 沒有起到有效的保護作用,相反配有疫苗冷藏設施和病害動物及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臺的養殖場更是很少。調查發現,絕大多數養殖場資金短缺,防疫硬件設施配套不到位,導致養殖存在安全隱患。 3. 5 監管機制不健全,排污治污滯后 被調查的48 個場,治污達標整體不高,工作相對滯后,多數場有糞便儲存設施,很簡易,衛生條件差,從不進行消毒,無專門的糞污處理設施。有的場為了應付,建有沼氣池、發酵處理設施,但未使用,聾子耳朵是擺設,污水經無害化處理后還田的更寥寥無幾,主要原因是資金不足。有些場凈、污水排放不分,直接排放進附近河流。少數糞污無固定場所,隨便堆放,沒有做任何無害化處理,環境衛生極差。有少數場把糞便進行沼氣、發酵處理;多數豬糞直接出售給附近菜農,禽糞出售給果農,牛糞用來種植蘑菇等菌類植物。調查還發現,多數場在排污治污方面普遍滯后,一是資金不足,二是場主認識不到位。 3. 6 科學管理意識不高,規范化不強 調查的48 個養殖場,管理工作良莠不齊,總體科學化程度不高,大多數場沒有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和專職財務管理人員,場主既是技術員,又是財務人員,一人兼多職現象突出,每年只進行簡單財務審計,大部分往來帳為流水帳,另一方面聽場主說,雇人費用大節約點算點,沒有想把產業做大做強的概念。有的場沒有建立規范的生產、經營管理制度。有的場有制度,只留在紙上,內容簡單不規范,未上墻粘貼。有的場為了爭取項目資金,臨時制定制度方案,不能保證質量及實效性。有的場憑經驗管理或模仿其它場的做法,沒有進行規范化管理。此外,部分場檔案資料不全不規范,對原始數據不整理不保存,填寫簡單,不排除有應付檢查之舉。 3. 7 政府部門重視程度不夠,標準化生產不高 調查的48 個養殖場普遍標準化生產、倡導健康綠色養殖、產業化程度偏低,說明各種指標不能只掉在嘴邊,要落實到具體的生產中去,是一個長期而艱巨的任務,政府部門要大力扶持,引導養殖場逐漸實行健康綠色養殖、標準化生產,使我區畜牧業更上一個新臺階。 4 探討對策 經過摸底調查,我區規模養殖場存在的問題是多方面的。亟待予以規范化管理,實施標準化生產,提出以下建議。 4. 1 加強給場主培訓及宣傳工作,力求場主從思想意識上發生根本性的轉變,從而使飼養方式由粗放向科學飼養轉變,守法意識由被動接受向主動履行轉變,自覺推進規范化運作,提升管理水平。 4. 2 對規模場實行分級管理,由于現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對不符合防疫條件要求的飼養場實施強制取締,因此,應本著“引導,促進,提升”的原則,改善飼養場條件,軟硬件設施,提升管理水平,大力發展標準化生產。 4. 3 落實雙軌目標管理責任制,即區動物衛生監管所與鄉(鎮)政府、規模養殖場分別簽訂責任書,實行行政技術雙重垂直管理,充分發揮行政執法與技術指導優勢。 4. 4 對規模飼養場各項指標達不到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盡快完善,改造升級和事后監管的方式,確保工作監管落實到位。 4. 5 對未辦理《動物防疫合格證》及動物防疫活動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養殖場,嚴格按相關法律法規采取強制措施。對違反《動物防疫法》等涉及法律規定的場,應根據相關條件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4. 6 在鄉(鎮)一級建立養殖協會。以協會為依托,提高組織化程度,提升行業內部自律,使各養殖成員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充分發揚綠色、健康生態養殖,推行規范化管理,標準化生產及無公害畜禽產品的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工作。